沙湾市人民检察院践行司法为民的宗旨,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以“五抓”积极“能动检察”,将司法救助与助推乡村振兴、化解信访积案等大局工作深度融合,为困难群众提供司法救助,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一是抓认识,提高政治站位。院党组高度重视司法救助工作,党组书记、检察长亲自抓,把司法救助工作当成民生工程来做,明确工作目标和重点救助对象,不断激发司法救助工作动力。主动加强与财政、教育、民政、乡村振兴等部门以及共青团、妇联等组织的工作联系,形成司法救助与社会帮扶协同开展的工作格局。加大资金统筹力度,主动向党委、人大及政法委作专题汇报,确保司法救助资金保障有力。
二是抓宣传,提高群众认同。通过法律宣传周、宪法日等宣传活动,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充分利用法治宣讲和多媒体形式,结合“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宣传新时代检察机关职能以及司法救助的对象、范围、救助条件和救助流程,让群众知晓国家司法救助是我国司法制度的内在要求,是改善民生、健全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使群众真正感受到检察机关的司法关怀和温度。
三是抓联动,健全线索机制。积极构建司法救助“一盘棋”工作格局,强化全员参与,规范线索发现移送、快速办理和督促检查机制,将司法救助职能贯穿司法办案全过程。建立涉贫涉困线索“并流”管理机制,案管部门负责收集上报刑事、民事、行政三类案件涉贫涉困线索,控申部门统一受理并审查,从统一业务应用系统上制作被害人信息台账,摸排因案致贫、因案返贫线索,实现线索灵活移送,内部信息互通。
四是抓协同,加强外部联系。建立检察机关司法救助信息共享机制,强化与法院、政府扶贫主管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联合制定了《关于检察机关国家司法救助融入脱贫攻坚工作的实施办法》。明确规定了检察机关和扶贫工作部门应当加强国家司法救助工作与“访惠聚”驻村工作、“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的衔接融合;与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就加强退役军人司法救助工作召开联席会议和退役军人司法救助工作培训会,联合会签了《沙湾市检察机关退役军人司法救助工作协作办法》。对因案返贫、因案致贫的困难群众提供有效司法救助,对生活困难但不符合司法救助或实施司法救助后仍面临生活困难的当事人,检察机关协调有关职能部门,将其纳入其他救助范围,形成各部门衔接联动、多渠道实施维权救助的工作合力。
五是抓服务,主动“上门救助”。积极转变司法救助观念,从依申请救助向依职权救助转变,从坐等送案上门向问案寻案转变,加强与扶贫、民政等相关部门联系沟通,将救助工作融入脱贫攻坚、未成年人保护、民生保障等领域,多渠道拓展案源,不断完善案件线索来源发现机制,变群众“上门求助”为检察机关“上门救助”,推动实现司法救助案件由被动向主动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