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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蓝”护卫“乡村美”
时间:2021-10-06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检察蓝”护卫“乡村美”

沙湾市人民检察院开展“助力乡村振兴 建设美丽沙湾”

公益诉讼专项行动

 

2021年1月4日印发实施的《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明确提出: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健全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推进源头分类减量、资源化处理利用,建设一批有机废弃物综合处置利用设施。深入推进村庄清洁和绿化行动。沙湾市人民检察院通过办理公益诉讼案件、创新公开听证、诉前检察建议公开宣告送达等方式,用检察担当护卫“美丽沙湾”,为驰而不息打好蓝天、碧水、净土、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四场标志性战役”贡献检察力量,同时也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供了法治保障。

近日,沙湾市人民检察院针对辖区内随意倾倒、堆放农村生活垃圾管理不到位等问题,邀请人大代表及10个乡镇代表参加,公开举行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制发送达听证会。

党史学习教育中,该院主动将支持保障乡镇振兴战略实施,强力推进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领域公益诉讼工作作为检察为民办实事的重要任务,党组挂牌督战,成立工作专班,开展了“助力乡村振兴 建设美丽沙湾”公益诉讼专项行动。公益诉讼检察部门深入全市13个乡镇(场)全面摸排清查,经过充分调查取证,发现大部分乡镇存在随意将生活垃圾倾倒在沟渠边、河边、路边等空旷地段,致使垃圾成堆,成为蚊蝇、老鼠的“家园”,一些有害物质极宜破坏地表植被,影响农作物生长,造成土壤、河流污染,影响空气质量,破坏生态环境。检察官认为,所在乡镇人民政府对上述违法行为负有监管职责,其职能相关法律法规已有明确规定。由于对此项工作重视不够,致使对辖区内随意倾倒、堆放生活垃圾管理不到位,对环境造成污染,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存在怠于履职的情形。

在公开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详细介绍了检察机关在履职走访过程中调查核实情况及发现的问题,并围绕各乡镇进一步认真落实今年中央1号文件精神要求,在辖区内全面开展农村人居环境大清理、大整治活动,努力改善各行政村的人居环境、生态环境状况等,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提出具体检察建议。

为达到办理一案、教育一片、整改一方的效果,检察官向各乡镇代表公开宣告送达了《检察建议书》。建议各乡镇立即采取有效措施,依照属地管辖原则,对农村生活垃圾和村民丢弃在田间地头、村道和草原上的滴灌带、地膜等农耕活动中产生的废弃物进行彻底清理,从源头消除农业面源污染,同时加大对农村环境保护的宣传力度,提高群众保护生态环境的责任感和自觉性,并建立农村环境卫生保护长效监管机制。

参加听证会的人大代表和各乡镇代表对检察机关此举欢迎和赞同,并表示一定积极按照检察建议的要求整改到位。一位乡镇代表说,通过参加此次公开听证会,受到了教育,认识到了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性和之前存在的事实危害性,今后要进一步强化重视公益环保意识,以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为载体,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和美丽乡村建设。

沙湾市人民检察院聚焦当前农村人居环境治理工作中的重点问题和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问题,积极“能动检察”,以公开听证、公开宣告送达检察建议等方式充分调动社会公众参与检察公益诉讼的积极性,共同推进农村垃圾治理工作开展,维护社会公共利益,收到了很好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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