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带娃”不用慌,“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站”帮你忙。3月2日,沙湾市人民检察院在“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站”举办“好妈妈”家庭教育指导培训班。
为了帮助妈妈们“依法带娃”,“三八”妇女节前夕,沙湾市人民检察院会同沙湾市教科局、沙湾市妇联组织开展“学习‘依法带娃’ 促进家庭教育”主题检察开放日活动。
30多位妈妈带着家庭教育中遇到的各种“为什么”,走进沙湾市人民检察院“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站”。这是“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站”成立以后,通过主题检察开放日形式,举办的第一期“好妈妈”培训班。
沙湾市教科局党组副书记、局长马琴说,“我们结合平时家访和孩子在校表现,通过研判分析,发现一些学生家庭教育比较薄弱,我们梳理出了100多个重点家庭。借助检察院‘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站’,通过举办‘好妈妈’培训班等形式,帮助家长解决在家庭教育方面遇到的困难、困惑和问题,从而打开‘依法带娃’的正确模式。”
家庭教育促进法主题讲座、“好妈妈”心理沙龙、现场体验,观看家庭教育知识小视频……帮助妈妈们答疑解惑,纠正家庭教育认知偏差,重拾家庭教育信心。
大家熟悉的未检“红姐”、沙湾市人民检察院“向阳花”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室主任张红娟以案释法,通过典型案例宣讲家庭教育促进法。家庭是社会的基本细胞,是人生的第一所学校。要搞好家庭教育,家长们必须增强家庭教育的学习能力,做成长型家长。张红娟说,“依法带娃”,不再是“家事”,更是“国事”,是关系到国家前途、民族未来的大事。“依法带娃”是每个家长必须承担的责任,是法定职责。
新疆乾德意象对话研究中心沙湾站负责人、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杨红英通过心理沙龙模式,从心理学角度告诉妈妈们,孩子在各年龄段有什么心理特征、怎样了解孩子的想法、怎样让孩子愿意和你沟通,让妈妈们从孩子们看似不合理的行为中看到孩子们正常的想法,搭建起妈妈与孩子沟通的桥梁。“父母这个职业不是与生俱来的,是要学习的。要孩子改变,首先自己要改变,不能一门心思只想着孩子的改变。作为父母,只有不断学习,才能跟上孩子们成长的节奏。”心理咨询师杨红英的一番话,打开了妈妈们的心结。随后,心理咨询师又通过现场意向体验的模式,用意象对话技术,让妈妈们去呈现潜意识中自己与孩子相处的模式。意向体验结束后,心理咨询师通过现场小组讨论的模式,“一对一”引导家长们在潜意识中改变家庭教育方式,促进家庭和谐和亲子关系的改善。
检察官、心理咨询师讲得认真,妈妈们听得认真, 两个多小时的培训让家长们感觉意犹未尽。一位妈妈激动地说,“好妈妈”培训班太好了,法治讲座、心理辅导、现场体验、答疑解惑,不仅知道了“依法带娃”的法律规定,还指导怎样“依法带娃”,既学习了法律,知道了“依法带娃”的重要性,又解开了心结,学到了“依法带娃”的好办法,增强了“依法带娃”的信心。
活动结束后,还赠送了由沙湾市人民检察院“向阳花”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室和“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站”编印的《阳光下的成长——家庭教育指导手册》。该手册有关未成年人保护和家庭教育的法律法规,还有家庭教育理念、家庭教育最容易出错的地方、如何改善亲子关系、正确的家庭教育方法、孩子行为习惯的培养与纠正等家庭教育方面的知识。(第一检察部 张红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