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30日,沙湾市人民检察院会同沙湾市妇联、关工委、法院、公安局、教科局等单位,联合成立了新疆首个“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站”,很快引起了广泛关注。通过近一个月时间的运行,工作站在探索建立家庭教育指导沟通协作机制和服务体系,开展家庭教育指导、未成年人普法宣传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很快形成了从城区到乡村、从罪错未成年人到一般未成年人的家庭教育指导全覆盖的工作模式。
一、主动担当作为,发挥“四个优势”
1月30日,沙湾市检察院结合学习贯彻全国检察长会议精神,主动协同沙湾市妇联、关工委、公安、法院、教科局等单位召开“家庭教育指导工作联席会议”。联席会议上,由检察院牵头,六部门协商会签了《关于联合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称《实施意见》),决定在全市范围内联合开展涉未成年人案件家庭教育指导工作。同时明确办案机关及相关部门在家庭教育干预中的职责分工,细化法律宣传、教育方案、发现线索、跟踪回访、考察评价等机制,共同探索家庭教育指导工作模式,建立家庭教育指导工作联动机制。根据《实施意见》,以沙湾市人民检察院“向阳花”未成年人法治教育保护实践基地为依托,成立了“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站”并举行揭牌仪式。这是新疆首个由公检法、妇联、关工委、教科局等单位联合成立的“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站”。
“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站”之所以在沙湾市人民检察院挂牌成立,主要是基于检察机关的“四个优势”:
一是职能优势。检察院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立足法律监督和承上启下诉讼地位,无论是在维护宪法法律权威,保障法律的正确实施方面,还是在未成年人国家保护大格局中,都具有特殊重要的责任和地位。特别是《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和修改后的《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以及新颁布实施的《家庭教育促进法》都赋予检察机关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的更重任务,检察机关的主导责任更加明确,职能优势更加凸显。
二是资源优势。2020年8月,沙湾市检察院投资80余万元设计建设了近600㎡的未成年人法治教育保护实践基地。由法治教育中心、法律援助中心、心理疏导中心等九个功能区组合而成,是一个集未成年人案件办理、犯罪预防、法治教育、家庭教育、法律援助、心理健康、社会帮教等多功能于一体的未成年人教育保护服务场所,同时为家长和中小学生提供法律培训、实践体验、心理沙龙等综合性校外服务。基地还聘请了7名心理咨询师和司法社工提供社会支持和专业支持。截止目前,累计接待家长、学生等参观体验8000多人次,开展未成年人心理辅导和家庭教育指导140人次,提供法律援助、司法救助和心理救助11人次。
三是专业优势。2019年8月,沙湾市检察院成立了专业的工作团队——“向阳花”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室,统一集中办理涉未成年人检察业务,形成了“执着专注、积极向上、阳光健康、热爱奉献”的向阳花精神。2021年,“向阳花”团队被评为全疆检察机关“优秀办案团队”。
四是机制优势。通过主动加强与政法、教育、共青团、妇联等方面的联系配合,会签并建立了12项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机制、司法保护联动机制,形成党委领导、政府支持、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未成年人保护社会化工作体系。
二、积极探索实践,做好“三项工作”
一是做好家庭教育指导工作。2月11日,一场采用专业心理咨询方式开展的家庭教育指导正在进行中。这是“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站”成立以后,针对“问题父母”开展的首例家庭教育指导。在办理的一起涉未成年人案件中,涉案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因为受到案件的影响,多次用言语攻击孩子,导致亲子关系和家庭气氛非常紧张。考虑到该案的特殊性和涉案未成年人监护人在案发后产生的“心理障碍”,“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站”以委托指导的形式,委托专业心理咨询服务中心,尝试通过心理咨询、心理干预等形式开展综合性家庭教育指导,对当下不良心理状态进行纠偏,进而改善亲子关系。同时,工作站根据涉案未成年人家长接受指导的情况、履行监护职责的意愿及能力、亲子关系改进情况等进行动态评估,适时调整指导措施。
二是做好教育培训工作。教育培训是“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站”的主要工作之一。积极会同合作单位联合开展未成年人法律法规、校园欺凌、婚姻家庭等多主题、多元化培训,开展“好妈妈”主题培训等家长培训讲座,加大对家庭教育宣传力度。特别是对于“问题孩子”及监护人,有针对性地开展预防性家庭教育指导工作。先后举办了“我与家庭教育促进法”主题培训、“返乡大学生走进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站”检察开放日等一系列活动,为家庭教育提高全方位的指导、支持和服务。“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站”还着眼加强资源整合,会同有关单位打造家庭教育指导服务队伍。根据《实施意见》,由市教科局牵头,在全市选拔和组建一支家庭教育兼职教师队伍,为“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站”和各学校、各家长学校提供家庭教育讲座、家庭教育咨询与服务。由妇联牵头,聘用一批家庭教育指导社会志愿者并组建“沙湾市家庭教育指导社会志愿服务队”。开展“家庭教育指导优秀家长”培训,鼓励、支持家长志愿者宣传科学的家庭教育理念、知识和方法。
三是做好督促指导工作。以督促指导落实“一号检察建议”为主线,加强对家庭教育工作的督促指导。检察机关的积极作为,也更加赢得了党委的支持。沙湾市委政法委对“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站”建设非常重视,不仅明确了检察机关在家庭教育指导中的主导地位,在全市平安建设及市域社会治理综合考核中,确定检察院为未成年人保护和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牵头单位,法院、公安局、教科局、妇联等相关单位为配合单位,依托“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站”对全市相关单位、各学校及各家长学校开展未成年人及家长普法培训、家庭教育等工作进行常态化督促指导。
“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站”建设,是在家庭教育促进法实施背景下,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上的又一次积极尝试。下一步,沙湾市检察院将以“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站”为支持,会同有关部门试点在社区设立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站,面向社区公开选聘家庭教育工作志愿者,颁发“社区家庭教育顾问”聘书,组织他们走进社区开展家庭教育“一对一”指导服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