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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沙湾:“一基地一中心”打造未检工作“沙湾品牌”
时间:2020-12-02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新疆沙湾:“一基地一中心”打造未检工作“沙湾品牌”

人民监督 昨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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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沙湾县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法治宣传教育保护实践基地和沙湾县未成年人司法社会服务中心(简称“一基地一中心”)正式揭牌。正在沙湾调研的自治区人民检察院调研组、沙湾县委和塔城地区检察分院的领导,自治区人大代表以及沙湾县公安、法院、教科局、团委、统战等部门的领导一起参加了“一基地一中心”的揭牌仪式。

 

沙湾县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法治教育保护实践基地是在落实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加快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背景下设计建设的。整个基地分“法治教育体验区”和“司法保护实践区”两部分。以“携手关爱?共护明天”为主题,由未成年人法治教育中心、法律援助中心、模拟法庭、多媒体宣教中心、心理疏导中心、公开听证宣告室等九个功能区组合而成,是一个集未成年人案件办理、犯罪预防、法治教育、法律援助、心理健康教育、社会帮教等多功能于一体的未成年人法治教育保护服务场所。

 

未成年人司法社会服务中心是该院和县司法局、团委、妇联等单位联合建立的未成年人司法社会服务场所。“一基地一中心”的建立标志着沙湾县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社会支持体系建设取得了实质性成果。经过三个多月的试运行,该中心共有4名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3名国家三级心理咨询师,接待各类参观体验人员300多人次,组织开展公开听证、宣告4次,开展未成年人心理辅导2人次,对需要司法救助的未成年被害人进行心理疏导3人次,开展家庭教育指导2人次。与教科局、公安、团委等有关部门联合会签了《关于深入落实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 建立未成年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机制的协议》、《关于建立未成年被害人“一站式询问”办案区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沙湾县教职员工入职查询工作暂行办法》等工作机制,极大地促进了党委领导、政府支持、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未成年人保护社会化工作体系建设。

 

据介绍,“一基地一中心”体现更加集中、系统、专业特点,从加强未成年人法治教育保护的层面,深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健全完善分业、分类、分众法治宣传教育机制;立足检察职能优势和法律服务的资源优势,通过积极参与、主动融入,深入推进全县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建设,将沙湾县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青少年维权等工作提升到一个更加专业化、系统化、实效性的水平,为沙湾县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和青少年普法教育、司法维权等提供了强有力的阵地支撑和社会支持体系保障。

 

法治教育体验区以“检察有爱?法护未来”为主题, 着眼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和犯罪预防,除前言和结束语,共分知“法”溯源与法同行、检察有爱法护未来、深耕未检护航成长、做自己的守护天使等6个板块,各板块选取典型案例、图片、文字、漫画等青少年喜闻乐见的形式、丰富多彩的内容,系统介绍相关法律知识、剖析真实案例、阐明利害关系,以案释法,以法论事,以事讲理。为青少年学生提供法治教育、法律培训、实践体验、娱乐锻炼等综合性校外服务。按照与教科局会签的关于建立未成年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机制的协议,每月至少安排一个学校开展一次教育体验活动,中小学生在节假日也可以自由参加。

 

司法保护实践区包括了“向阳花未检工作室”、未成年人关爱室、法律援助中心、模拟法庭、多媒体宣教中心、心理疏导中心、公开听证宣告室等功能区,也是未成年人司法社会服务中心的主要组成。

 

疫情期间,“向阳花未检工作室”迅速切换“战疫模式”,通过录制《抓住暑期的尾巴,检察官姐姐带你“云”游“未检基地”》法治教育小视频,为全县3万多中小学生送上了独特的假期礼物。开通“未检红姐热线”“未检红姐”云课堂、录制播放《检察官教你如何保护自己的身体》《疫情之下,离开父母的孩子如何保护自己》等5个教育小视频,组织法制副校长走进学校“钉钉课堂”等形式,用青少年喜闻乐见的形式、丰富多彩的内容,宣传相关法律知识、剖析真实案例,开展未成年人普法宣传教育,受到了师生家长的欢迎和点赞。

 

青少年模拟法庭和未成年人多媒体宣教中心通过让学生“亲身、亲历”参与真实案例的模拟开庭审理,体验司法审判的各种角色、实际程序和过程,切身感受法律的庄重威严、公平公正,同时利用案例进行生动、具体、形象的法治教育。模拟法庭活动后,播放未成年人法治动漫、法治微电影、法治题材和未成年人法治教育优秀电影,开展互动式普法教育,使普法活动寓教于乐,增强未成年人普法宣传教育的多样性、趣味性和实效性。

 

未成年人远程接访室通过远程视频接访系统,为未成年人及其监护人反映诉求提供更加高效、便捷、权威的法律服务。

 

未成年人心理疏导中心,主要包括谈心帮教、心理疏导等功能,是为未成年人开展心理健康教育、解决心理问题、缓解心理压力、消除不良情绪、调节身心放松的主要场所。整体布局以暖色调为主,室内摆放沙发、圆桌、心理沙盘等,满足未检工作人员和心理咨询师对未成年人心理状况及人格特征的了解,有效全面评估、快速筛选和达到及时干预的需求。

 

未成年人关爱室对侵害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引导公安机关询问调查取证,避免因程序推进对未成年被害人多次询问造成二次伤害,与另设的未成年人心理疏导中心、未成年人法律援助中心等一起构成多项“一站式”办案救助平台。

 

 “向阳花”未成年人法律援助中心是由沙湾县人民检察院、沙湾县司法局等部门联合成立的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和维权机构。主要职责是:接待青少年特别是困难未成年人、留守儿童的来电来信来访,解答法律咨询;开展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和维权活动,为生活较困难和问题突出未成年人提供法律帮助和司法救助等。

 

为了将“一号检察建议”落实见效,以深化检校共建、开展检校合作为载体,与沙湾县一中、四中、四小联合会签了《关于设立“青少年维权服务站”的决定》,在3所学校设立“青少年维权服务站”,作为“一基地一中心”的分基地。

 

在每个分基地,均建立了心理咨询室和疏导室,至少有2名心理咨询师开展工作。以“一校一特”为抓手,消防科普体验教育基地、校园电视台、家长学校等一起发力,深拓未成年人法治宣传教育保护的广度和深度。沙湾四中还与“向阳花未检工作室”联合拍摄了4个未成年人保护法系列宣传视频,结合实际生活中青少年容易遇到的侵害案件、典型案例,从法律专业角度、以视频故事和“红姐说法”等形式详细讲解宣传未成年人保护的法律法规。

 

以深入落实“一号检察建议”、开展检校共建活动为载体,坚持“工作推动有载体、工作落实有阵地、工作成效有品牌、工作绩效有考评、社会支持建体系”的“四有一建”工作标准,以“向阳花未检工作室”、“一基地一中心”、“未检红姐说法”等品牌建设为依托,打造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专业化、规范化、社会化建设格局。沙湾县人民检察院的做法得到了前来参观调研的地区人大、地区“七五”普法检查验收组和县委及上级检察院的高度认可,公安、法院、司法、教科局、统战、团委、妇联等有关部门积极参与,最大限度地实现了专业化保护和社会化支持的有效衔接,打造了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沙湾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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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沙湾检察


文字 | 徐志康编辑 | 崔瀚文 王红蕾审核田骁投稿邮箱 | 50165588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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