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网讯 记者潘从武 通讯员徐志康 自8月以来,一场医疗机构污水处理排放标准化、规范化整治行动在新疆沙湾县卫生健康委员会的主导下有序进行着,而此次专项整治行动源于沙湾县人民检察院发出的检察建议书。
今年7月下旬,沙湾县检察院收到群众反映,个别医疗机构存在不规范处理医疗污水的情况。在进一步调查中,该院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部检察官发现沙湾县有13家医疗机构未配备符合环保标准的医疗污水处理设施,医疗污水影响生态环境,侵害了公共利益。
该院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和《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向沙湾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出检察建议书,要求其组织督促辖区医疗机构规范医疗污水排放;加强法律宣传,提高辖区医疗机构的环保意识;加大日常监督管理力度,形成长效机制。
沙湾县卫生健康委员会随即召开全县各医疗机构负责人工作会议,对检察建议书中涉及到的13家医疗单位负责人进行约谈,限期整改。该县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对照检察建议书内容,对本单位污水处理情况进行自查整改。目前,检察建议书涉及的1家乡镇卫生院、3家社区卫生服务站均已完成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工程前期设计、勘察、环评工作,其他单位也在陆续整改中。沙湾县卫健委将整改落实情况形成书面报告回复检察机关,并表示会继续严格履职,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力度,确保该县医疗机构污水排放标准化、规范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