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是优秀大学生西部志愿者。2008年,21岁的她,在青春芳华的最美年代,带着对新疆的憧憬和向往,义无反顾地爱上了这片热土。

2011年,她作为由共青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委员会、西部计划新疆项目办主办的“激情青春·建功新疆”西部计划优秀志愿者事迹巡回报告团成员,到新疆、陕西、河南、山东等地30余所高校巡回宣讲,为志愿者生活交上了一份满意的新疆答卷。
她用一颗少女的心,深深地爱着新疆,爱着检察官这份荣誉。

2010年1月13日,我23岁了。为了我心中的新疆,为了少女时代的梦想,我通过努力考进了沙湾县人民检察院,成为一名光荣的人民检察官。我每一天都神采飞扬地工作着,满怀热情地生活着,我找到了和新疆“长相厮守”的理由,我想把自己的一切都留给新疆……她在日记中对自己说。
她讲政治、顾大局,是塔城地区优秀共产党员。
她精业务、重自强,被授予全疆检察机关“业务标兵”称号。
她办案能力强、工作业绩突出,被评为塔城地区检察系统“五好检察干警”、全疆优秀检察干部,荣立个人三等功。
2016年,我29岁。这一年,当我以全疆检察机关案件管理业务竞赛第一名的成绩代表新疆去参加全国比赛时,我意识到自己真真正正成为一名新疆人了,我为新疆代言、为新疆骄傲,而年少时对新疆的向往已变成骨子里的深爱。“心存感恩,自当努力”是我此刻最想说的话。

这是一位从检十年的新时代女检察官。刘常静,沙湾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第一检察部副主任。
十年磨一剑。在父母眼里,她是个柔弱的孩子;在同事眼里,她是嫉恶如仇、较真敢拼的“铿锵玫瑰”。
她曾在刚入额检察官的时候,挑战办理一起“零口供”案件。反复阅卷,多次与侦查员沟通,提出补充侦查意见十余条,逐一排除其他可能性,得出张某就是本案案犯的唯一结论。审判长说:正是你的“较真”,让被告人接受法律的审判,维护了司法的正义。
她曾在脚踝骨裂住院的时候,打着绷带、拄着拐杖到离家50公里的乌苏市参与专案。一去就是两个多月。四岁的宝宝因为想念妈妈,每天晚上都要问“妈妈,你什么时候回家”。挂掉电话,她抹一抹眼泪,又继续加班阅卷。
为了加快专案组的工作进度,她晚上很少在12点以前下班,阅卷500余册,精心制作出所有案件事实基本情况明细表,逐一标明了犯罪时间、涉及罪名、案件基本事实、涉案嫌疑人信息以及需要补充侦查的问题;找出每个争议点,再逐一与侦查人员沟通,提出引导侦查意见600余条,督促补充证据材料。她说,她这几个月以来记录的那一沓沓手稿都是宝贝。
她就是这样“较真”、这样拼命。坚定着对法律的信仰、坚持着对工作的热爱,坚守着公平正义的底线。同事们说:她是我们心目中的英雄。她在心里说:可你们终究不知道,我哭的样子有多狼狈……

2020年春节,她作为扫黑除恶案件专案组副组长,和专案组成员面对疫情挺身而出,义无反顾地坚守在单位,克服困难,和疫情抢时间,加班加点审查案卷,通过远程视频提讯,和公安侦查人员视频交流、电话沟通等方式,办案工作“不打烊”,被大家称为战“疫”中不散的专案组。一个多月时间,审查批准逮捕涉案犯罪嫌疑人35人,追诉3人,审查起诉44人,撰写审查报告6000页,提出补充侦查意见506条。
案件起诉后,又遇到第二次疫情反扑,刘常静再次留守单位,精心准备出庭方案、举证方案、公诉意见、答辩提纲,一起起事实反复校对,确保庭审过程中不出现失误。2020年9月9日至9月11日,刘常静作为第一公诉人,顺利地完成了三天的庭审,几位辩护人及旁听群众对这个瘦小的检察官翘起了大拇指。
沉淀是最好的成长。十一年的从检历程,她心无旁骛,砥砺前行,坚持着对法律的忠诚、对检察工作的热爱,坚守着司法为民的初心。

2020年,我33岁。这一年,新疆在陪我走过了整个青春之后迎来了我的而立之年,而我们也将带着这一路的相识、相知、相爱的回忆一直相守下去。
这一年,也是我从事检察工作的第十年。
我爱新疆!我爱检察蓝!我将带着这份爱,不忘初心、继续前进……。
刘常静对自己说。
百炼成钢身从检,绕指柔情法作魂。
巾帼不让须眉,“铿锵玫瑰”为爱绽放。正是有她们这样一群人,用铮铮誓言叙写着检察人的责任与担当,用一腔热血诠释着对党、对人民、对检察事业的赤子之心,更用默默无闻的坚守书写着无怨无悔的青春之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