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0日至6月11日,塔城地区检察分院党组书记苏昕在沙湾市人民检察院调研“质量建设年”“基层建设深化年”工作,并提出四点要求:一是要把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一项长期的重大政治任务,不断在学深悟透、深信笃行上下功夫。要以深入学习贯彻自治区党委十届三次全会、地委(扩大)会议精神为契机,胸怀“两个大局”、牢记“国之大者”,不断在学习贯彻中深化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理解和把握,聚焦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持续用力,切实推动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不断走深走实,走进群众心里。二是要推动“两项监督”工作提质增效。建立和规范侦查人员列席检察官联席会议、检察委员会制度,助力提升侦查质量。要以全疆首次跨地区巡回检察为契机,进一步强化刑事执行检察监督。认真落实《人民检察院巡回检察工作规定》,开展社区矫正机构巡回检察。刑事抗诉工作要在保“量”提“效”上持续用力,在深度挖掘“抗点”上下功夫,在认罪认罚以外案件上做文章。要敢抗、会抗,抗准、抗赢。三是要把检察品牌“擦的更亮”、闪闪发光。沙湾市院要继续倾力打造特色品牌,让沙湾的“向阳花”未成年人检察品牌和“红姐说法”青少年普法品牌享誉全疆、走向全国,引领地区检察品牌建设“百花齐放”。四是要在帮助和丰院“脱薄争先”上持续用力。先进院要发挥引领作用,切实担负起帮助薄弱院的责任,从院领导到部门负责人,都要在“怎么帮”和“四个一对一结对”想问题、下功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