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司法救助制度是“一头牵着百姓疾苦,一头系着司法关爱”的民心工程。沙湾市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努力用好、用活、用足司法救助机制,聚焦群众“急、难、愁、盼”,深入开展“司法救助暖人心,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让群众在案件办理中感受到“检察温度”,体现检察机关一心为民、心系困难群众的真情实意。
近日,该院第三检察部邀请人大代表和人民监督员对刘某、李某2起申请国家司法救助案进行公开听证。同时邀请司法救助申请人所在乡镇、村有关人员及代表列席旁听。副检察长佳妮古丽就司法救助工作开展情况向参会的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做了介绍。承办检察官围绕案件的事实认定、证据采信、法律适用等问题进行了详细阐述,并对参会人员提出的问题进行了一一解答。此次公开听证2起司法救助案件,涉及司法救助金额3万元。被救助人刘某因一起交通事故致伤残十级,因住院治疗四处借钱,但肇事司机没有可执行财产导致一直没有给刘某赔偿到位。刘某带着女儿独自生活,女儿正在读初中,全家仅靠刘某外出打工的收入维持生活。事故发生后,刘某劳动能力下降难以找到工作,生活更加困难。在检察官的引导下,刘某申请国家司法救助。2020年9月,该院刑事检察部检察官在审查起诉一起故意杀人案件时,发现被害人的母亲李某年事已高,且患有高血压、冠心病、肺梗阻等多种疾病,需要长期治疗,经济负担重,生活困难,需要国家司法救助,便将线索移送本院第三检察部。第三检察部审查后依法启动司法救助程序。
参会的人大代表和人民监督员围绕申请人是否符合司法救助条件、救助标准如何计算等问题进行了评议,一致认为刘某、李某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同意对二人给予国家司法救助。听证会结束后,现场举行了司法救助金发放仪式,向二名被救助人分别发放救助金15000元。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对本次司法救助公开听证活动给予了高度评价,同时建议加大司法救助工作宣传力度和救助力度,与会各方齐发力,推动建立多元共助模式。
该院积极“能动检察”,将司法救助与助推乡村振兴、化解信访积案等大局工作深度融合,将司法为民理念贯穿办案全过程,为困难群众提供司法救助。2020年以来,该院共办理救助案件17件,发放救助金29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