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沙湾县人民检察院举办“案卡数据填录标准化培训班”,全体员额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书记员参加了为期一天的培训。此次培训拉开了2021年全院“大练兵”的序幕,也是落实第十五次全疆检察工作会议精神,加快优化案件管理,推动检察工作“智慧发展”,特别是进一步发挥案件管理“分流台、晴雨表、质检站、阅卷室和奖牌榜”作用的具体措施。

沙湾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主持并参加了培训仪式。分管副检察长宣读了最高检下发的《关于河北等6省案卡数据漏填通报》、塔城地区检察分院下发的《案卡填录不规范提示》,并再次学习了李永君检察长在第十五次全疆检察工作会议讲话中关于加快优化案件管理、加快抓实监督制约的有关要求;通报了常规业务案卡填录常见问题、重点案卡填录注意事项等,强调了“谁办理谁录入、谁审核谁录入、谁审批谁录入、谁录入谁负责”的案卡填录基本原则,进一步压实案卡规范、准确填录的责任,做到应填尽填。

此次培训主要以PPT讲解和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实践操作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着重讲解了19类犯罪案件、涉三大攻坚战案件、涉疫案件、涉黑涉恶案件、涉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案件等几类犯罪案件案卡填录标准,并通过PPT演示梳理出对捕诉、退查重报、刑期等常见案卡填录问题的提示,确保业务数据真实、准确。培训会上,大家认真听、专心记,还会对一些问题进行交流,气氛活跃。
据了解,近年来沙湾县人民检察院重视提升检察业务数据质量,念好“四字诀”,不让“小案卡”影响“大数据”。
一是更新观念,在思想认识上求“深”。时刻紧绷规范执法这根弦,树立大数据意识,转变“重办案、轻填录,重实体、轻系统”思想,不断深化对提升检察业务数据质量重要性必要性的认识。
二是明确责任,在填录要求上求“严”。分管领导严格落实“一岗双责”,案件承办检察官坚持“谁办案、谁填录、谁负责”的原则,层层压实领导责任、主体责任,落实高检院“准确、规范、同步、完整”信息填录要求,从源头上提升检察业务数据质量。

三是坚持问题导向,在问题整改上求“实”。重点解决思想认识、能力不足和责任心缺失的问题,对照上级院核查通报和案件评查,认真整改在检察业务数据填录中存在的错填、漏填和乱填的问题,规范案卡填录。
四是强化监管,在数据质量上求“准”。综合业务部门切实担负起监管责任,依托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加强对各部门业务数据质量的管理、指导、服务和监督,对发现信息填录、文书制作不规范问题,及时提醒承办检察官纠正,协同推进数据审核与流程监控深度融合,实现全面、规范、精准填录。(供稿:孟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