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湾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李国金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一、2020年检察工作基本情况
2020年,县人民检察院在县委和上级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效监督、人民政府和人民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坚持“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聚焦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参与疫情防控,优化检察服务,在维护社会稳定、维护公共利益,服务保障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生态环境保护和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等各个方面展现检察担当、贡献检察力量。
(一)维护社会稳定,刑事检察“更加精心”。受理审查逮捕类案件55件75人,同比分别下降67.3%、84.3%,批准逮捕56人;受理审查起诉类案件195件287人,同比分别下降44.6%、53.9%,提起公诉311人。全面贯彻“少捕慎诉”的司法理念。不批准逮捕18人,不批捕率24.3%;不起诉37人,不起诉率10.6%。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率87.3%。坚持“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建议公安机关撤回起诉9人,追捕2人,追诉3人,改变定性21件61人。办理立案监督案件9件,监督不应当立案而立案4件,已撤案4件。对一审判决未生效案件提出抗诉2件,对一审判决已生效案件提请抗诉1件。向有关部门发纠正违法通知书6份。结合办案,向相关单位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28份,均得到了回复整改,有力促进了“行业清源”。
(二)回应群众期待,民事检察“更加暖心”。积极运用检察建议、支持起诉、提请抗诉等手段,实现民事检察与服务大局、保障民生深度融合。聚焦群众关心关切,受理民事监督案件55件,办理民事执行监督案件30件。排查受理虚假诉讼监督案件4件,提请抗诉2件。开展帮助农民工依法讨薪冬季攻坚专项监督活动,受理支持起诉案件264件,帮助62名农民工“讨回”拖欠工资70余万元。
(三)突破瓶颈难点,行政检察“更加贴心”。坚持把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作为落实以人民为中心司法理念的重要体现。开展“加强行政检察监督,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专项活动。办理行政监督案件10件,向人民法院制发检察建议书8份,均已回复。探索建立“检察监督+公开听证”工作模式,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等对一起行政处罚争议案件进行公开听证,长达3年的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
(四)发挥主体责任,公益诉讼“更合民心”。解决群众痛点难点焦点问题,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切实把检察公益诉讼制度优势转化为社会治理效能。办理公益诉讼案件234件。公益诉讼工作在国有资产保护、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各个领域“全面开花”。开展“守护家乡绿水青山,我为美丽沙湾代言”等公益诉讼专项行动,依法办理了沙湾千泉湖国家湿地公园、鹿角湾冰沟水源地等公益诉讼案件,被自治区人民检察院作为典型案例,向最高检推荐。2020年9月24日,挂牌成立了塔城地区首家公益诉讼保护基地。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大考”中,检察机关闻令而动、主动作为,联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开展了“保护居民菜篮子”公益诉讼监督专项行动,帮助老百姓盯紧盯住“菜篮子”“粮袋子”。
(五)助推市域社会治理,检察工作“更有温度”。与相关单位部门联合会签文件、建立工作机制12个。主动将国家司法救助融入脱贫攻坚工作。和有关部门召开联席会议,会签了《关于检察机关国家司法救助融入脱贫攻坚工作的实施办法》。将国家司法救助工作与破解人民群众关心的“执行难”、化解信访积案深度融合,防止刑事受害人因案致贫、因案返贫。办理司法救助案件10件,为13名困难受害人及家属发放司法救助金22万元,让困难群众感受到更多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用真情落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制度。2020年12月,顺利通过了“全国文明接待室”验收。
及时制定出台了《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保障企业复工复产的十条措施》,为复工复产企业提供针对性的检察保障。充分发挥12309检察服务热线、驻工商联检察联络站等平台作用,及时回应企业司法需求12人次。举办“服务六稳六保·护航民企发展”检察开放日活动。会同工商联举办“典”亮民企培训班,检察官通过播放PPT和专题讲座等形式,为非公企业党组织书记、商会负责人和民营企业家宣讲《民法典》。
成立了“向阳花未检工作室”。2020年11月,未成年人法治教育保护实践基地和未成年人司法社会服务中心正式挂牌运行,标志着我县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社会支持体系建设取得了实质性成果,被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确定为示范单位。
(六)深化主题教育成果,队伍建设“更有活力”。充分发挥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示范单位和“每天一堂课”的机制优势,深入推进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常态化制度化。新建制度13个,修订完善制度15个,建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长效机制。通过抓整改、正检风、转作风,队伍建设更显活力。3名干警分别被评为全疆优秀检察干部、全疆检察机关“业务能手”、全疆检察信息工作先进个人。2020年11月,荣获全国文明单位称号。主动发声讲好新时代检察故事、沙湾故事,发布推送各类检察新媒体作品506个,被采用转发114个,其中高检院及自治区级以上媒体采用84个。
一年来,我们时刻牢记司法机关的政治属性。始终坚持把党的领导贯穿于检察工作的全过程,始终坚持把检察工作置于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之下。进一步深化“阳光检务”。通过网络发布案件程序性信息270件,公开法律文书208份,发布重要案件信息14件。接待律师、诉讼代理人232人次,处理辩护与代理申请网上预约21人次。用心用情做好代表委员联络工作,通过视频走访、电话走访、上门走访等形式走访人大代表16人次。开展检察开放日活动8次,组织案件公开听证4次、检察建议公开宣告2次,邀请代表委员参加检察开放日、公开听证等活动61人次。
在过去的一年中,代表们对检察机关给予了更多的理解、关心和支持,对我们做好检察工作起到了极大的激励、鞭策和推动作用。在此,我代表全体检察干警表示衷心的感谢!
各位代表,回顾一年来的检察工作,我们更加深切体会到坚持党的领导、人大和纪检监督、政府和政协支持是检察工作健康发展的根本保证。一年来,我们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法律监督工作与人民群众的期望和要求还有差距。法律监督能力不足、监督方式不灵活、监督效果不理想等问题依然存在;社会公众对公益诉讼的制度安排了解不够,在争取群众广泛支持、营造浓厚氛围上仍然需要下大气力;与政府部门的线索移送机制和信息共享机制落实还不到位,工作层面联系互动少;司法监督纠错和行政机关自我纠错相结合的工作机制有待于进一步规范成熟;检察能力建设需要进一步加强。对这些问题,我们一定努力做好工作,认真加以解决,同时还迫切需要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继续给予大力帮助和支持。
二、2021年检察工作思路和主要任务
2021年我县检察工作思路和主要任务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牢牢扭住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按照县委十二届八次全委(扩大)会议的安排部署和本次会议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总体要求,以落实、稳进、提升为检察工作总基调,按照“整改开局、目标引路、一体两翼、四轮驱动”的工作思路,即以落实巡察整改为实现2021年我县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抓手和切入点;以建设新时代基层检察院、争创全国模范检察院为目标引领;政治建设、业务建设、队伍建设、纪律作风建设、智慧检务建设五位一体,“一院一品”和新媒体建设“两翼”推动;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和公益诉讼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坚持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为夺取沙湾县“十四五”新胜利贡献检察力量。
(一)追求公平正义,做优刑事检察工作。推动常态化扫黑除恶、认罪认罚、诉讼监督“三项重点工作”落实落地。坚持对涉黑恶违法犯罪打早打小、露头就打,持续改善社会治安环境,让城乡更安宁、群众更安乐。全面贯彻“少捕慎诉慎押”的司法理念,积极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稳定适用、可用尽用。继续优化“案-件比”指标,提高办案质效。认真做好全国“一级规范化检察室”达标工作。进一步完善捕诉一体、监检衔接等工作机制。加大对刑事审判活动和刑事判决、裁定的监督力度,提升审判监督实效,做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追梦人”。进一步强化刑事诉讼中民事权利保护的意识和理念。严格依法履行刑事检察工作职能、职权,保护民法典所确立的民事权利不受侵犯、促进民事关系和谐有序。助力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机衔接,进一步加强涉农检察工作。
(二)立足民生民利,做强民事检察工作。聚焦人民群众的关心关切,拓展拓宽民事检察案件线索来源。加强对民事虚假诉讼和民事执行活动的监督,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修复司法公信力。加强生效裁判监督案件办理工作,补齐审判人员违法行为监督、执行监督短板。健全案件质量保障机制,跟进案件处理情况,加强监督刚性保障,落实“精准”要求,将民事检察工作做得更强更有成效。
(三)争取双赢多赢共赢,做实行政检察工作。综合采取监督纠正、促进和解、调查核实、公开听证等方式,深入推进“加强行政检察监督,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专项活动。加强联动,争取人民法院、行政机关的支持,努力实现双赢多赢共赢的效果。继续突出做好行政非诉执行专项监督,密切关注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努力办理一批效果好、有影响的案件。
(四)促进依法行政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做好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坚持把诉前实现维护公益目的作为最佳司法状态,实现司法机关、行政机关、人民群众“皆大欢喜”的目标。进一步拓展公益诉讼新领域。探索建立“专业化法律监督+恢复性司法实践+社会化综合治理”的生态检察模式,建设美丽沙湾,保护沙湾绿水青山。深化“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专项监督活动,时刻把民生放在心上,把涉及人民群众头顶上、脚底下、舌尖上的安全抓在手上。
(五)立足司法办案参与社会治理,当好党委政府的法治参谋。主动公布检察业务办案数据,为社会治理提供“法治天气预报”。结合办案,及时发现问题、提出检察建议,发挥检察建议在社会治理中的规范引领作用。认真贯彻新时代“枫桥经验”,落实“检察长接待日”制度,坚持领导带头接访、直接办理信访案件,面对面听取群众呼声,确保“群众信访7日内程序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制度”落到实处。深入推进检察机关“国家司法救助工作”专项活动。加快推进未成年人检察业务统一集中办理工作。以申报创建“全国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社会支持体系建设”试点单位为抓手,积极争取县委、政府、人大对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领导、支持和监督,进一步整合社会力量,推动完善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社会支持体系的路径和机制。更加重视民营经济平等保护工作。对经营中涉嫌犯罪的民营企业负责人要慎捕慎诉,最大限度保证民营企业正常生产经营。与工商联共同落实好日常沟通联系机制,广泛听取民营企业发展进程中的司法需求,真心实意帮助民营经济解决发展中的困难。
(六)以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为抓手,坚持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抓紧抓实检察机关自身建设。始终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推进政治建设有力量、业务建设有灵魂。深入推进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常态化制度化。要更加自觉强化履职制约。深入推进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常态化。用好用足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持之以恒加强纪律作风建设。要更加自觉接受人民监督。常态化开展检察开放日、案件公开听证活动。推进落实业绩考评工作。进一步加强检察机关意识形态和宣传思想工作。依法依规运用好检察门户网站、“两微一端一号”等新媒体平台,讲好检察故事,让人民检察深入寻常百姓家。要更加强化素能自觉。加强《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开展岗位练兵,加强岗位素能建设。大力培养“提笔能写、开口能讲、遇事能干、交案能办”的复合型检察人才。
各位代表,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是检察机关的初心和使命。县委十二届八次全委(扩大)会议发出了坚定信心、务实笃行,为夺取沙湾县“十四五”新胜利而努力奋斗的动员令。扛起新使命,护航新征程。我们要始终保持永不懈怠的精神状态和一往无前的奋斗姿态,以“功成必定有我”的历史担当,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和检察自觉扎实履职尽责,为全县“十四五”时期发展开好局、起好步提供有力法治保障,在法治沙湾、法治新疆建设和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中发挥更大作用、展现更大作为,以优异成绩向中国共产党百年华诞献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