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湾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沈新华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做工作报告,请予审议,并请各位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18年检察工作基本情况
2018年,县人民检察院在县委和上级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效监督、人民政府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紧紧围绕维护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认真落实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各项要求,狠抓办案、强化监督,为促进稳定发展、全面完成县委十二届三次全委(扩大)会议提出的各项任务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以严打专项斗争为主线,全力做好检察环节稳定工作。与政法各部门密切配合,依法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认真做好控告申诉和信访工作。接待来访20件,直接答复10件。办理司法救助案件1件。针对办案中发现的治安隐患和管理漏洞提出《检察建议》12份。
(二)诉讼监督工作进一步加强。依法不批准逮捕25人、决定不起诉19人。建议公安机关撤回起诉4件。依法追诉漏犯4人、追加漏罪4起。改变公安机关定性15件。办理立案监督案件1件。办理各类民事行政监督类案件11件,其中执行监督案件10件、审判人员违法监督案件1件。
(三)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公益诉讼工作取得明显成效。认真落实《沙湾县关于支持检察机关依法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的实施意见》,办理公益诉讼案件14件,提出检察建议14件,行政机关回复整改14件,其中拟起诉法院12件,涉案金额6000余万元。涉案人金某侵占并毁坏国家公益林415亩。通过公益诉讼,金某受到了行政处罚,被要求限期恢复原状,罚款人民币2766805元。开展“舌尖上的安全”专项活动。筛查发现美团网沙湾站22家入网餐饮商户没有在经营活动主页面公示食品经营许可证,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侵害了食品安全。遂向沙湾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出《检察建议》。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22家入网商户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罚,同时对美团网站发出《责令整改通知书》,社会公共利益得到了保护。
(四)司法体制改革进一步深入。完成第三批检察官遴选入额工作。建立入额领导干部办案情况检查和通报制度、员额检察官轮案制度,“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的新型办案机制有效运行。积极做好监察体制改革中“法纪衔接”“法法衔接”及防逃工作,建立工作衔接机制。办理监委移送审查起诉案件3件8人,为职务犯罪案件司法程序的衔接和适用提供了“实战经验”。
(五)“检务公开”和检察服务成效明显。发布案件程序性信息196件,公开法律文书131份,发布重要案件信息15件。接待律师、诉讼代理人30人次,处理辩护与代理申请网上预约22人次。开展执法办案风险评估363件。组织开展“关爱祖国未来?擦亮未检品牌”“我和亲戚手拉手·走进12309”等检察开放日活动3次。初步完成12309检察服务中心、正义网沙湾检察门户网站建设,整合案件信息公开系统、12309检察服务热线及沙湾检察微信微博等,主动发现和办理群众诉求。11月20日,网友“王瑞随行”在新浪微博称沙湾县某别墅施工项目拖欠农民工工资一事。“沙湾检察”微博及时回应,还原事实真相,并通过微博联动,@“新疆检察”“塔城地区检察”,通报最新进展情况和沙湾县政府有关部门早已介入处理此事,部分工人已收到工资等事实。当日,“新疆检察”“塔城地区检察”“沙湾检察”分别收到网友“王瑞随行”的私信:“我于11月21日20时收到了2018年所有劳务薪酬,再次感谢检察机关以及相关部门。”此事立即引起极大关注。《新疆日报》《新疆法制报》等媒体进行了报道,对检察机关和当地政府主动作为、全力解决群众诉求点赞。
(六)检察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坚持把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疆稳定工作和宗教工作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作为抓队伍建设的首要政治任务。组织开展“推动维稳工作上水平上台阶,我该怎么做”大讨论。认真做好政法系统党员干部队伍“两面人”深挖细查工作,开展坚决不做“两面人”发声亮剑、宣誓承诺活动。开展“学习党章、尊崇党章”专题活动、“党旗映天山”等主题党日活动。落实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保障机关党支部在加强自身建设、推进检察工作中的基础地位。加强检察保密工作。加强网评员队伍建设和对“两微一端”、网络舆情的管理。2个作品被选送参加高检院举办的“放歌新时代·2018检察诗会”,选入诗集《正义的花朵》。结合自治区党委对沙湾县巡视反馈共性问题整改和自治区检察院对塔城地区检察机关巡视反馈问题整改,举一反三,对标自查在遵守中央“八项规定”、落实“两个责任”等方面的问题。抓好“十改进、十不准”自查整改。检察委员会建设进一步规范。2018年,检察委员会议事、议案33件。
(七)坚持党的领导、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的意识进一步增强。积极争取人大支持,不断加强法律监督工作。对县委、人大的指示和交办的事项、人大代表们反映的问题,主要领导都亲自督办,迅速办结,并均以书面形式报告和回复。
在过去的一年中,代表们对检察机关给予了更多的理解、关心和支持,对我们做好检察工作起到了极大的激励、鞭策和推动作用。在此,我代表全体检察干警表示衷心的感谢!
各位代表,回顾一年来的检察工作,我们更加深切地体会到坚持党的领导、人大监督是检察工作健康发展的根本保证。一年来,我们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可忽视的问题和困难:法律监督工作与人民群众的期望和要求还有差距;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工作机制还不规范,“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成效不明显;检察建议使用率低,检察建议在法律监督和维稳综治工作中的作用发挥不够;检察队伍结构不合理,办案力量不足,特别是少数民族检察官短缺等。对这些问题,我们一定努力做好工作,认真加以解决,同时还迫切需要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给予大力帮助和支持。
二、2019年检察工作的主要任务
2019年我县检察工作的总体思路和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自治区党委九届六次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十二届三次、四次全委(扩大)会议和本次会议精神,坚持聚焦总目标,下大力气抓好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精准服务打好“三大攻坚战”、完成内设机构改革、强化公益诉讼等“九件硬事”,充分发挥惩治、预防、监督、教育、保护等职能作用,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服务保障稳定发展的能力,为强力推进我县维稳工作上水平上台阶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和法律服务。
(一)坚持聚焦总目标,全面加强检察机关自身建设。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疆工作重要指示批示和重要讲话精神,学习贯彻自治区党委九届六次全会精神,切实把思想、认识和行动统一到自治区党委九届六次全会精神上来。进一步规范督查督办和责任追究机制,狠抓检察作风建设。紧紧扭住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纠正“四风”“四气”不放,坚决防止和纠正各种利用检察权谋取私利的行为。进一步深化“阳光检务”,规范建立人民群众评判检察工作机制。
(二)坚持严打开路,扎实做好检察环节综治维稳工作。加大社区矫正、强制医疗监督工作力度,促进完善对重点人群的动态管控。加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积极支持法制副校长开展“检校共建”、法制宣讲、警示教育等活动。发挥检察干警知法懂法优势,更加注重在法制宣传、释法宣讲、法律文书说理、发表公诉意见、运用典型案例以案释法等环节以及干部下沉、入户住户、结亲走访和“访惠聚”驻村工作中,深化对宪法法律以及《条例》《办法》的知识普及。充分运用“两微一端”、案件信息公开网增强检察法制宣传教育的覆盖面和吸引力。充分发挥“全国文明接待室”的窗口作用,进一步做好涉检涉法信访工作。进一步规范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检信访案件制度,推进完善“12309检察服务中心”建设。
(三)坚持服务发展大局,助力打好“三大攻坚战”。重点惩治非法集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金融犯罪活动。结合办案,加强对新形势下经济犯罪的分析研判,及时发现问题、提出检察建议,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公共安全风险防控和矛盾化解工作。积极参与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在深化严打斗争、“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突出惩治“村霸”和宗教极端势力等犯罪。加强对基本农田的司法保护,严厉打击非法占用、破坏基本农田的犯罪行为。强化对农村土地承包、适度规模经营等领域的民事行政诉讼法律监督,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司法保障和法律服务。积极参与污染防治、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严厉打击非法占用农用地、盗伐滥伐林木、非法开垦草原荒地、非法采矿挖矿等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的犯罪活动。深入开展破坏生态环境专项立案监督活动。与环保部门、公安机关全面建立提前介入环境污染事故调查、重大案件侦查等机制。探索建立“专业化法律监督+恢复性司法实践+社会化综合治理”的生态检察模式,有效促进县域生态旅游环境资源保护。
(四)坚持促进依法行政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进一步拓展公益诉讼新领域。积极拓展公益诉讼线索发现渠道,聚焦污染水源、土壤、大气,破坏森林草场资源、养殖污染和农业污染等与生态环境资源保护密切相关的重点问题,以及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和国有财产保护领域的突出问题,推进公益诉讼办案工作。依法履行督促起诉、支持起诉、提起公益诉讼等职能,监督负有管理职责的行政机关依法履职。
(五)坚持聚焦检察主责主业,进一步提升诉讼监督能力。认真落实自治区检察院制定下发的《关于推进新疆检察监督工作的实施意见》,围绕全面加强侦查监督、刑事审判监督、刑事执行监督、民事监督、行政监督、公益诉讼、控告申诉监督、未成年人监督等提出11项30条措施,明确做好各项监督的目标任务、突出重点、工作机制,全面提升法律监督能力和监督质效。
(六)坚持以落实司法责任制为核心,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按照上级院要求和部署,统筹推进检察人员分类管理改革,抓好入额检察官办案责任制落实。完成内设机构改革。依法适用当事人和解、被告人认罪认罚的公诉案件诉讼程序。进一步强化监检衔接协调,形成反腐合力。进一步加强案件管理工作和检察委员会建设,强化对办案活动的过程控制、实时监管和事后评价。
(七)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领导,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的监督。进一步严肃工作纪律,坚决不允许在贯彻执行县委的工作安排和要求上打折扣、搞变通。积极依靠县委的领导和人大、政协监督、政府支持,创造良好的司法环境。积极采取措施,通过各种形式,加强同政协委员及社会各界的沟通,争取更广泛的监督和支持。
各位代表,县委十二届四次全委(扩大)会议吹响了聚焦总目标、强力推进工作上水平上台阶的战斗号角,我们自当奋勇向前。认真贯彻好本次会议精神,以更加坚定的信心、更加有力的措施、更加严明的纪律、更加务实的作风,更好地服务大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