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群众反映有商家售卖的雪糕未明码标价,侵害了消费者权益这一情况,今年6月底,沙湾市人民检察院开展了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专项监督。
检察官在走访调查中发现,一些大型超市在冰柜上标明了雪糕价格,但在一些便利店、小超市和小卖部里,雪糕没有明码标价,不同品牌雪糕混在一起,只有结账时才能知道具体价格,违反了《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市场监管部门存在监管不力的情形。
“种类繁多的雪糕躺在冰柜里不标示具体价格,侵害消费者知情权,引发消费者不满,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五条第四款、《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办案规则》第七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单位提出如下检察建议。”2022年 7月6日,该院启动诉前程序,向市场监管部门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其严格落实法律法规对于明码标价的规定,加大市场价格监督检查力度,对违法经营者依法进行处理。
行政监管部门收到检察建议后,积极与检察机关对接,迅速启动整改,依法对3家经营户进行立案调查,执法人员现场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将店内销售雪糕制作价签,明码标价。在整改回复中表示,将持续强化明码标价工作,加大日常监督检查力度,进一步规范市场价格秩序。
通过专项监督督促行政机关积极履行职责,通过宣传、指导、查处等多种手段,规范了经营者的明码标价行为,引导经营户认真贯彻执行价格政策法规,积极做好明码标价工作,营造了良好的市场价格环境,切实保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