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湾县检察院专项监督疫情期间不法商家哄抬市价
面对疫情防控的特殊形势,为防止疫情期间不法商家哄抬市价,扰乱市场经济秩序,沙湾县检察院联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深入县内两个大型农产品批发零售市场、104家商铺开展物价专项监督,发现部分商户没有做到明码标价,利用诉前建议督促沙湾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履行监督职责,督促县域内经营者在销售、收购商品和提供服务,按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明码标价,注明商品的品名、产地、规格、等级、计价单位、价格或者服务的项目、收费标准等。同时加强对价格检查、巡查和提醒告诫,严厉打击在疫情期间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等违法行为。联合督查组还要求商品经营户在疫情防控期间不仅要做好自身防护,还要做好店面消毒及相关的卫生工作,严防死守,配合有关部门齐心协力,打赢此次疫情防控阻击战。(第二检察部余传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