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是为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促进未成年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根据宪法,制定的法律。2020年10月17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二次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自2021年6月1日起施行。
学习贯彻《未成年人保护法》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具体行动,是落实全面依法治国重要战略部署的具体体现。
为推动深入学习贯彻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进一步引导中学生领悟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对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决策部署和依法保护未成年人权益上来,动员全社会积极参与、高位推进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沙湾县人民检察院、沙湾县第一中学面向全县中学生开展“学习贯彻未成年人保护法·做新时代守法好学生”主题征文活动。
征文主题
征文要紧扣“学习贯彻未成年人保护法·做新时代守法好学生”主题,以如何学习贯彻实施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为主线,以个人与国家、法律、社会和新时代的关系为角度,通过所见所闻、所学所思,抒发个人意见。
征文要求
1、认真学习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深刻领会“两法”传递的精神内涵和重大意义;
2、紧扣主题,弘扬主旋律,传递正能量,彰显时代性、创新性;
3、内容真实、情感真挚,笔触生动,语言清新,感染力强。题目自拟,体裁不限,可以是记叙文、议论文、日记等,字数符合征文体裁特点;
4、征文均须附作品电子版,填写作者真实姓名、班级、身份证号、指导老师或指导家长。因提交的个人信息不准确而影响联络的,视为自动放弃入选资格。
征文时间
征文自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3月10日。
投稿方式
各学校班主任或政教处均接受征文投稿,也可以直接投寄到沙湾县人民检察院“向阳花未检工作室”。
注意事项
1、投稿人需要保证所投稿件为原创,若出现抄袭他人等现象,则取消参赛资格。
2、本活动解释权归沙湾县人民检察院“向阳花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室”所有,凡应征投稿即视为理解并接受本征稿通知的所有内容。
活动奖品
一等奖1名:价值300元书卡
二等奖2名:价值200元书卡
三等奖3名:价值100元书卡
鼓励奖10名:价值50元书卡
联系检察官:孟珊;联系电话:18109931267。
沙湾县人民检察院
沙湾县第一中学
2021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