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湾市人民检察院主动携手市工商联建立落实“五个机制”,充分发挥法律监督优势和密切联系民营企业优势,实现信息共享、优势互补、工作协同,为辖区民营企业健康、规范、有序发展提供优质检察产品和法治保障。
一是建立沟通联系机制。协商会签了《关于建立检察机关与工商联沟通联系机制的实施意见》,从指导思想、工作目标、主要措施、配套机制等四个方面规范了依法保障和服务支持民营企业健康发展的沟通联系机制。
二是建立服务联动机制。设立驻市工商联检察联络室。建立涉企信访申诉案件快速办理和流转机制,对工商联反映的涉及民营企业的司法诉求和涉民营企业案件办理的有关问题,严格按照“七日内程序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要求优先受理,快速办理,跟踪问效,及时回应反馈企业司法需求41人次,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43人次,回答企业提出的暖气费收缴、小区物业、非法集资、非法经营等方面的法律问题24个。
三是建立监督参与机制。由工商联推荐、考察,选聘了6名民营企业家、工商联和商会工作人员担任特约检察员。充分听取工商联意见,制定了《关于发挥检察职能作用 依法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健康发展的具体措施》《检察机关服务保障企业复工复产的十条措施》,受到了民营企业家的积极响应和欢迎。会同工商联向企业发送《关于接受民营企业复工复产期间困难诉求的承诺书》,公布服务热线,及时受理企业复工复产中的困难诉求。对于涉及民营企业的刑事案件,主动听取工商联等行业主管、监管机构的意见17次。
四是建立法治宣传教育机制。2021年2月,沙湾市某企业及法人代表因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被移送审查起诉。检察院充分考虑到该企业及法人代表在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均自愿认罪认罚,且已退赔全部认证抵扣税款,未造成严重后果,为了保障企业持续发展,在充分听取工商联的意见后,决定作相对不起诉。并以此案为典型案例,会同工商联开展“问需求保权益促发展”护航民营企业检察开放日活动。在开放日活动中,对这起民营企业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拟不起诉案件进行公开听证。同时邀请民营企业法人代表、商会代表等20多人旁听,进行以案释法,开展依法经营警示教育。2019年以来,会同市工商联召开民营企业家座谈会3次,开展民营企业法治培训和宣传活动9次,开展民营企业检察开放日活动3次,举办涉民营企业案件公开听证和以案释法警示教育4次。
五是建立工作配套机制。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半年召开一次联席会议,互相通报对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意见建议的办理情况,就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保护民营经济决定部署,统筹推进民营企业保护工作,应对民营经济领域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进行磋商,提出对策。建立日常联络协作机制。分别指定联络员专门负责民营企业保护工作的日常沟通联络,加强经常性信息沟通,及时交流工作动态和意见建议。建立联合调研制度。主动邀请工商联围绕涉及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司法平等保护等司法保障问题,通过召开民营企业家座谈会、问卷调查、走访等形式开展联合调研4次,及时研判民营企业法律风险,准确把握企业司法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