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沙湾市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邀请沙湾市公安局法制大队领导和案件主办侦查员列席了检察官联席会议,共同讨论一起合同诈骗案件。
会上,承办检察官介绍了龚某某涉嫌合同诈骗案的基本案情,并就该案的争议焦点发表了意见。与会的检察官和侦查人员对该案的事实、证据情况进行了解,并提出各自的意见。检警双方就案件定性、处理的社会效果等问题展开了深入讨论。
侦查人员就案件的案情、争议的焦点发表了个人意见后。法制大队领导表示:侦查人员列席检察官的案件讨论会议,让我们了解了检察官对案件的思考分析角度,这对加强检警协作、交流,消除误解、隔阂,实现互动、互信,充分发挥检警一体协作优势,共同维护司法公正起到了重要作用。这样的案件讨论平台给我们侦查人员一种豁然开朗的感受,给我们提供了办案新思路。
为增进检警协作交流,共同提升办案质量,该院将邀请侦查人员列席检察官联席会议、检察委员会会议制度作为做优刑事检察的一项重要举措,并起草制定《关于邀请侦查人员列席检察官联席会议、检察委员会会议的规定》,与沙湾市公安局正式会签。目的就是落实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通过侦查人员列席检察官联席会议、检察委员会会议,向侦查机关传递刑事案件的审判证据标准和质量要求,强化侦查质量意识,通过这种方式潜移默化地用审查质量标准影响和改造侦查质量标准,这也是该院贯彻落实全国检察长会议精神、强化检察机关刑事诉讼主导作用的一项重要举措。(第一检察部 刘常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