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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湾县检察院创新向社会公众以案释法新方式
时间:2020-09-3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沙湾县检察院创新向社会公众以案释法新方式

 

近日,沙湾县检察院检察官张红娟走进新疆新闻广播《法治进行时》直播间。通过重要媒体向社会公众以案释法,宣传法律知识,增强普法效果。这也是沙湾县检察院落实检察官以案释法制度的生动实践。

为进一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要求,切实解决检察官以案释法形式单一、社会参与面与知晓率不高等问题,沙湾县检察院结合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实行检察官以案释法制度的规定》,建立并实行以“谁办案谁普法、谁接待谁普法”为要求的检察官以案释法制度,将办理的案件作为以案释法的切入点,融入检察办案的每一个环节,形成了利用12309检察服务中心、案件信息公开平台等发布以案释法相关信息,开展检察开放日活动,举行听证会、不起诉案件公开宣告、公开送达检察建议,建立未成年人法治教育保护实践基地,在学校建立“青少年维权服务站”,委派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开展“检校共建”,以及组织检察官参加普法讲师团、普法志愿者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单位开展释法宣讲等多种普法宣传教育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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