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湾县检察院携手公安金融打好防范化解金融风险
“组合拳”
2014年以来,沙湾县人民检察院共审查起诉信用卡诈骗、骗取贷款、违法发放贷款、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金融犯罪案件40件42人,涉案金额8000多万元。
面对不断上升的金融犯罪案件,且涉案金额越来越大,直接危害社会经济秩序和群众切身利益,影响社会安全稳定,沙湾县检察院以落实最高检“三号检察建议”为抓手,携手公安、金融聚焦金融防范,助力金融安全,打好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组合拳”。
一是开展检察开放日活动。2020年7月17日,沙湾县检察院举办了以“聚焦金融防范?助力金融安全”为主题的检察开放日活动。人民银行、农发行等10个金融单位的行长、经理及中层干部共20多人应邀参加了检察开放日活动。在检察官的引领和讲解下,来自全县金融系统的行长、经理们先后参观了检察院廉政教育基地、沙湾县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法治教育保护实践基地和12309检察服务中心等场所。检察开放日活动得到了金融部门的行长、经理们的一致好评。沙湾县县人寿保险公司经理詹国平说:“我今年第二次参加检察开放日活动。每次都有不同的感受,但最大的感受就是每次都很受教育、每次都很有收获。”
二是召开贯彻落实“三号检察建议”防范金融风险座谈会。会前,沙湾县检察院检察长李国金就如何落实好“三号检察建议”,深入辖区人民银行等金融部门开展实地调研,广泛听取意见建议;检察委员会就近年来办理金融犯罪案件情况开展统计数据分析。在此基础上,邀请县人民银行、农业银行、人保财险等10家金融、保险机构及公安局经侦大队,召开了贯彻落实“三号检察建议”暨防范金融风险座谈会,共同分析研判辖区金融犯罪案件的发案特点、规律,梳理查找金融领域治理风险和管理漏洞,就如何更好发挥各自职能作用、有效防范化解金融风险进行座谈交流,形成共识。
检察长李国金组织行长、经理们一起学习了最高检“三号检察建议”精神要求,倡议检察、公安和金融部门并肩携手、一起发力,以落实“三号检察建议”为抓手,进一步加强检察、公安、金融等部门之间的联系协作,积极构建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协同防控机制,规范检银联席会商制度、检警联席会议制度和驻公安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检察室等行之有效的工作机制,对涉金融类犯罪案件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形成防范和打击金融领域违法犯罪工作合力。副检察长艾金刚通报了检察机关2014年以来涉金融犯罪案件办理情况及统计数据分析,通过以案释法的形式,对发生在辖区金融部门的涉信用卡诈骗、骗取贷款及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3起典型案例进行个案剖析,分析了发案特点及金融部门在制度执行、监督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漏洞,提出了防范金融风险的具体建议。
三是公开宣告集中送达检察建议。召开金融部门公开宣告集中送达检察建议会。就近年来通过办案发现的辖区金融部门在金融监管等方面的漏洞和隐患所制作的检察建议,向沙湾县农村商业银行、中国银行沙湾县支行等金融部门进行公开宣告、集中送达,同时邀请辖区其他金融单位的行长、经理一起出席,一起受教育、受警示,举一反三,自查自纠,推动检察建议落地落实。检察委员会委员、第三检察部主任李莉和第一检察部副主任赛吾列提分别介绍了检察建议书的起草背景,现场宣读送达了检察建议书。近年来,沙湾县检察院在办案中发现沙湾县农村商业银行等金融部门存在贷款信息核查制度不规范、开展相关贷款对接业务及催缴贷款过程中不严格依照法定职责和法定程序进行等等方面的问题。在与金融部门开展专题调研、沟通的基础上,有针对性地提出了四条意见建议,督促整改落实,最大限度地维护金融安全。被建议单位领导当场签收了检察建议书,并表示将认真按照检察建议书提出的建议要求,进行整改。“检察建议公开宣告、集中送达的形式很新颖,不仅显示了检察建议的社会性和监督性,发挥了检察建议参与社会治理的积极作用,对我们没有接到检察建议的单位,同样有警示意义和教育意义。” 其他金融单位的行长、经理也踊跃发言,纷纷表示一定引以为戒,吸取教训,同时以此为契机,聚焦落实“三号检察建议”,主动举一反三,开展自查自纠,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和安全防范能力。
四是会签共建协议。与沙湾县人民银行等金融部门联合会签了《关于深入推进最高检“三号检察建议落实落细,进一步加强协作配合的协议”》,就设立驻中国人民银行沙湾县支行防范金融风险检察室,及建立经常性联络合作机制、办案协作机制、互动交流培训机制、普法工作机制、风险防范机制等达成共识。